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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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500732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有關通過10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以下簡稱本檢定考試)應考人擬參加教師甄試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18日臺教師(二)字第1050051587號函辦理。 |
二、 | 本檢定考試業於本(105)年4月14日放榜,榜單公告於本檢定考試專屬網站(網址:https://tqa.ntue.edu.tw),教師證書由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核發作業。 |
三、 | 為兼顧應考人於教師證書核發期間參加教師甄試之需求,建請各校辦理教師甄試得以本檢定考試及格證明(如及格成績單)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切結報名。 |
四、 | 另為避免影響以切結方式甄試錄取人員於學年度開始獲聘之權益,案內切結期間以本(105)年7月31日前為限。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總計: | ![]() ![]() ![]() ![]() ![]() ![]() ![]() |
平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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