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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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5006362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如文。2、支給表_ATTCH1。 |
主旨: | 檢送「公立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兼任(職)人員工作費支給表」,並自105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37628號函辦理。(附原函影本1份) |
二、 | 「國民中小學附設國民中小學補習學校兼職人員工作補助費支給表」自105年8月1日停止適用。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主計處、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總計: | ![]() ![]() ![]() ![]() ![]() ![]() ![]() |
平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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