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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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6005613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原函影本。2、公立各級學校校長及教師兼任主管職務加給表。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公立各級學校校長及教師兼任主管人員主管職務加給表」,並自106年4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23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03263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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