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桂華 電話:03-8227171分機266;267 電子信箱:ya88014@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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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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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2日 |
| 發文字號: | 府主決字第114024506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花蓮縣各機關會計檔案遺失及損毀處理作業流程 (376550000A_1140245067_ATTACH1.pdf) |
| 主旨: | 訂定「花蓮縣各機關會計檔案遺失及損毀處理作業流程」如附件,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會計法第109條第2項規定辦理。 |
| 二、 | 鑒於爾來本縣經歷各項天災等狀況,導致各機關會計帳表憑證有因受災遺失及損毀情形,爰訂定旨揭流程,供各機關處理作業有所依循。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 總計: | |
| 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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