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羽柔 電話:03-8462860 #229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lin00@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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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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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17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201852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文 (376550000A_1140201852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201852_ATTACH2.odt) |
| 主旨: | 「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二、 | 若對該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莊專員,電話:(02)7736-5937。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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