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亭賢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pn0989@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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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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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16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40203197B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 (376550000A_1140203197B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203197B_ATTACH2.pdf、376550000A_1140203197B_ATTACH3.pdf) |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114年10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7364號函辦理。 |
| 二、 | 檢送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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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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