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蘇昭文 電話:03-8227171分機306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chao2804@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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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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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7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40198323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二 (376550000A_1140198323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198323_ATTACH2.pdf、376550000A_1140198323_ATTACH3.pdf) |
| 主旨: | 行政院訂定「一百十四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項」,自114年10月2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114年10月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1779號函辦理。 |
| 二、 | 檢附原函、「一百十四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及逐點說明各1份。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 (含附件) 、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 (含附件)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 總計: | |
| 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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