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彥秀 電話:03-822179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lyssiou@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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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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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9月2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140174168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 (376550000A_1140174168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174168_ATTACH2.pdf) |
| 主旨: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6條之1業經總統於民國114年8月1日修正公布;檢附修正條文1份,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802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轉請查照。 |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8月29日部法三字第1145863666號函辦理;並檢附該函影本及其附件。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 總計: | |
| 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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