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教育部訂定「一百十三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並自113年12月13日生效,轉請查 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36003595號函辦理。 |
二、 | 參照行政院「一百十三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第6點及第7點規定,訂定旨揭補充規定。 |
三、 | 檢附原函、「一百十三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及逐點說明各1份。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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