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調查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非主管人員)遷調意願,以為職務出缺遷調依據,請轉知所屬同仁如有遷調意願者,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6日止至本府人事處網頁填報,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以下簡稱本作業原則)辦理。 |
二、 | 本遷調意願調查表將於旨述期間刊登本府人事處首頁-請調作業(http://www1.hl.gov.tw/ousv/move_inquire/)項下,各機關學校同仁如有遷調意願,請自行上網線上填報,並列印該表加蓋私章後,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前逕寄(不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府人事處人力任免科彙辦,逾期不受理。 |
三、 | 另依本作業原則第3點第3項規定:「經申請並奉准後自請銷調者,自銷調日起1年內不得再提出遷調申請。」併予敘明。 |
四、 | 檢附本作業原則1份。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總計: | ![]() ![]() ![]() ![]() ![]() ![]() ![]() |
平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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