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提列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身障特考)增列需用名額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11月5日總處培字第11330275542號函辦理。 |
二、 | 各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請於114年2月3日(星期一)前至人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考試職缺提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114年身障特考)完成填報作業,用人機關所報資料將由人事總處進行線上審核,毋須再行列印報表寄送人事總處;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如擬提列本項考試,請於114年1月17日(星期五)前報府核定後,由本府上網填報。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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