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為提升搜救團隊整體工作士氣,表揚救災救難英勇事蹟(110年3月1日至113年3月1日間),甄選年度執行搜救工作有功人員,並區分「實際執行搜救任務」、「指揮調度搜救任務」及「辦理搜救相關業務」等3大類實施甄選,詳如附件。
二、請有意參加甄選者且近5年內(108年至112年)未曾當選該中心搜救有功人員,依旨揭計畫將人員推薦表含佐證事蹟等資料,於113年3月13日(星期三)前函報縣府辦理。
三、檢附甄選計畫1份。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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