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撫卹期之退役傷殘榮軍子女。
2、 補助金額:詳見花蓮縣辦理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實施要點
3、 申請程序:
(一)學生填具申請書,檢附有效證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二)學校審查申請書及證件,符合本要點所定要件者,於規定
時間內彙整後,函送本府核辦。
(三)本府依有關法令核定,函知學校掣據核發公費。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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