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麗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26 電子信箱:stacey@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2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5002938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臺教人三字第1050001193號函。 |
主旨: | 有關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職前曾任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年資,得否併計其休假年資疑義,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2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001193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來函影本乙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平均: |
學習扶助數學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