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芝翊 電話:03-8227171分機304 電子信箱:pn8660@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20090111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課程表、實施計畫 (376550000A_1120090111A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090111A_ATTACH2.pdf) |
主旨: | 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112)年6月15日辦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研習班(以下簡稱研習班),請鼓勵所屬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家文官學院112年5月5日國院訓字第1120500114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班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暨所屬機關(構)之公務人員,其中近3年未曾參加本訓練者,優先安排參加訓練。 |
(二) | 日期及地點: |
1、 | 日期:本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50分(報到時間:下午1時30分至2時)。 |
2、 | 地點:國家文官學院行政大樓菁英講堂(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 |
(三) | 請參加人員先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之「文官e學苑」加盟專區線上學習「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公務倫理」課程,俾增進基本概念。 |
三、 | 報名及調訓方式: |
(一) | 報名:經機關首長同意後採個人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本年6月1日(星期四)前,逕至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首頁「開班報名」報名(https://www.nacs.gov.tw),以80人為原則,額滿為止。 |
(二) | 調訓:國家文官學院將於開班前1週,另於上開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布參訓名單,不另函通知,請參加人員於研習當日逕赴國家文官學院,並請核予參加人員公假。 |
四、 | 其他事項: |
(一) | 研習教材電子檔將於開班前1週,建置於國家文官學院官網首頁「訓練主題-行政中立訓練」,歡迎線上閱讀或下載使用,當日現場不再發送紙本教材。 |
(二) | 本研習班採半日不住班方式辦理,請參加人員自備環保杯,另國家文官學院停車位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
(三) | 全程參加人員由國家文官學院登錄終身學習認證時數3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