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112年2月18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207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207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總務主任 李瑜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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