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112年2月18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207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207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總計: | ![]() ![]() ![]() ![]() ![]() ![]() ![]() |
平均: | ![]() ![]() ![]() |
學習扶助數學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