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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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0023047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145238A00_ATTCH、0145238A00_ATTCH (1100230473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防疫蒐集之個人資料,請各機關學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落實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45238號函辦理。 |
二、 | 為穩定控制國內COVID-19疫情,各機關學校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蒐集之個人資料,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並落實執行以下事項: |
(一) | 定期盤點防疫蒐集之個人資料並注意安全維護。 |
(二) |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並應將使用紀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予以保存。 |
(三) | 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經簽奉核定,進行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者,各機關學校應予以確實記錄。 |
(四) | 請依各機關學校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辦理查核。 |
三、 | 檢附教育部函文影本1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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