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鄭景宜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71171 分機306 電子信箱:evelyn1203@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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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9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50197083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 附件: | 原函。 |
| 主旨: | 有關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代理教師參加參訪研習時得否投保意外險,及其是否為比照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之適用對象疑義,轉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0月19日總處給字第 1050056799號函辦理(抄附原函1份)。 |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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