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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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2月9日 |
發文字號: | 全教總法字第1060000037號 |
速別: | 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全教總106年1月18日全教總法字第1060000020號函 2.國防部資源規劃司106年2月3日國資人力字第1060000335號函 |
主旨: | 轉知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函復本會代理教師免除教召乙事,請查照惠辦。 |
說明: |
一、本會關注學校教學人力安定性,達成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自103年8月1日起得予緩召,推動兵役法等相關法規修法等配套亦已完竣,合先敘明。 |
二、本會持續關注代理教師召集權益,陳請立法院費鴻泰委員協助,召開國防部與教育部兩部協調會並達成共識,本會據以函請國防部釋明,相關函文請詳參附件。 |
三、綜上,敬請貴校轉知相關人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任之長期代理教師(3個月以上)是類人員,於其聘任期間因故無法接受教育勤務點閱召集,……,填具免除本次召集申請書,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所屬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後備服務中心提出免除本次召集申請。」,以維渠等權益。 |
正本: | 全國各級公立學校、私立小學、私立國中、私立高中、私立高職 |
副本: | 立法委員費鴻泰國會辦公室、教育部、全教總會員工會、本會自存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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