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佘菀育 傳真:03-8462780 電話:03-8462860*265 電子信箱:snake9002020@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2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特字第106002226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如文。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2月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51956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13條之規定,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51956E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供參。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刊登縣公報)、本府教育處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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