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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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9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5018365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職務遷調實施要點。2、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職務遷調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 |
主旨: | 修正「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職務遷調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並自即日起施行,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修正重點如下: |
(一) | 本要點原名稱為「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職務遷調實施要點」,修正為「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職務遷調實施要點」。 |
(二) | 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條於99年8月4日修正公務人員退休分為自願退休、屆齡退休、命令退休,爰配合修正現行規定第5點第1款;本要點係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訂定,該法適用對象無須隨機關首長卸任而辦理退休或離職,爰刪除現行規定第5點第2款。 |
(三) | 各級學校公務人員實已包含醫事人員,爰刪除現行規定第8點部分文字。 |
二、 | 檢送本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警察局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本府主計處,本府政風處,本府人事處除外)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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