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麗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26 電子信箱:stacey@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8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5015127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QA第56題修正對照表。2、總處培字第1050050245號函。 |
主旨: | 檢送「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QA」第56題修正對照表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8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50050245號函辦理(抄附原函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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