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8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06014725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請加強校園菸害防制作為,維護學校師生健康權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8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84901號函辦理。 |
二、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辦理「縣市執行菸害防制法成效研究計畫」,於實地考評時發現部分學校校內因施工關係有菸蒂或菸味。 |
三、 |
請學校加強管制委外廠商禁止於校內吸菸,如修繕人員、供餐人員、工程人員等,於合約內明訂「校園內禁止吸菸」等相關罰則,強化校園菸害防制,以確保師生免於二手菸害。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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