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主旨:函轉本縣環境保護局為防治登革熱傳染,請各校積極配合
宣導登革熱孳生源清除、資源回收容器減量、個人防護及
正確環境用藥(含防蚊液)等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環境保護局107年5月18日花環查字第1070012136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外教學時進行登革熱防治之個人防護及防蚊液正確
使用方式之宣導。另請加強病媒蚊滋生源清除、資源回收
減量及正確環境用藥宣導工作。
三、檢附宣導單張,如有需求可向該局索取,有相關活動舉辦
亦可向該局申請活動宣導。
正本: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本府教育處2018-05-22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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