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應懿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8 電子信箱:yeedaisy@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8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501531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發布令影本。2、法規條文。 |
主旨: |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8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76087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76087E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發文後刊登縣公報)、本府教育處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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