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麗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26 電子信箱:stacey@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7月2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501384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總處培字第1050047368號函。2、部法二字第1054118694號函。 |
主旨: | 有關公務人員及聘僱人員請娩假及流產假期間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得否扣除假期一案,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105年7月22日總處培字第1050047368號函辦理。(抄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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