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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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6020264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總處)修正之「三節慰問金常見問答集」1份,請查照並依規定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據人總處106年10月24日總處給字第1060059681號函辦理。 |
二、 | 為應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中有關三節慰問金之規定,人總處彙整相關常見疑義修正旨揭問答集,並同步置於人總處全球資訊網/政策與業務/業務Q&A/退撫保險下,未來相關規定如有修正,人總處將配合增修,不再另行函知。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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