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千慧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2 電子信箱:ponyfee@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5019257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1051012考試院行政院司法院發布令影本。2、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修正條文。3、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修正總說明。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
主旨: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於105年10月12日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0月12日總處培字第10500562292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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