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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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9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5018131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2、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意願調查表。3、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修正對照表。 |
主旨: | 修正「花蓮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以下簡稱本作業原則)並自即日起施行,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修正重點如下: |
(一) | 本作業原則原名稱為「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馡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修正為「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 |
(二) | 修正規定第2點增列第2款優先遷調之規定,由現行規定第5點第1款併入並作文字修正。 |
(三) | 修正現行規定第7點第1款附表名稱為「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意願調查表」。 |
(四) | 刪除現行規定第2點、第4點及第5點序文、第2款、第3款,其餘為點次遞移。 |
二、 | 檢送本作業原則及其附表、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警察局除外)、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本府主計處,本府政風處,本府人事處除外)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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