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歐致善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pn001006@hl.gov.tw |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月27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50017748B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文 (376550000A_1150017748B_ATTACH1.pdf、376550000A_1150017748B_ATTACH2.odt、376550000A_1150017748B_ATTACH3.odt) |
| 主旨: | 請各機關依「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抽查要點)辦理事故通報時,請優先利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事故通報專用電子信箱(safety@csptc.gov.tw)辦理,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保訓會115年1月21日公護字第1159060011號函(併附原函)及抽查要點第12點及第13點規定辦理。 |
| 二、 | 各機關公務人員發生重大事故時,應於72小時內依事故類別填具通報表通報保訓會及本府;公務人員發生一般事故時,於72小時內依事故類別填具通報表通報本府。 |
| 三、 | 為提升通報時效,請各機關自即日起,優先將通報表掃描電子檔傳送至保訓會專用電子信箱(safety@csptc.gov.tw);本府部分請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pn001006@hl.gov.tw)或以公務雲即時通傳送;於農曆春節連假期間(按:115年2月14日至22日),各機關仍應依規定落實通報。 |
| 四、 | 為利案件掛號及分類,電子郵件主旨請統一標註為:「【事故通報】機關名稱-事故日期(例:1150116)」,以利保訓會及本府彙整。 |
| 五、 | 保訓會將建置「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平臺」,預計於116年度上線,以利各機關公務人員發生重大事故或一般事故時線上通報,上線時間另行通知。 |
| 六、 | 有關旨揭通報表件(抽查要點附表四、附表六)如附件,另公開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csptc.gov.tw)「安衛防護業務/安全及衛生防護/『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各項附表」項下,可自行下載使用。 |
:::
校園緊急聯絡人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校園霸凌申訴及性別事件之申請調查或檢舉
學務組長 沈致頡
電話 03-8831195*14
信箱 a342608@yfps.hlc.edu.tw
線上會員
計數器
| 總計: | |
| 平均: |
學習扶助專區
學習扶助數學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