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人事處 函 |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佩慈 電話:03-8227171分機310、320 電子信箱:runcar@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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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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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月5日 |
| 發文字號: | 花人企字第114001065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 (376550000A_1140010657_ATTACH1.pdf) |
| 主旨: | 訂定「花蓮縣政府人事處所屬各人事機構專、兼任人事人員請假及出缺職務派兼及代理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檢送「花蓮縣政府人事處所屬各人事機構專、兼任人事人員請假及出缺職務派兼及代理原則」(含附件)1份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學務組長 沈致頡
電話 03-8831195*14
信箱 a342608@yfps.hlc.edu.tw
| 總計: | |
| 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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