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亭賢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pn0989@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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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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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9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4025535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550000A_1140255356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255356_ATTACH2.pdf、376550000A_1140255356_ATTACH3.pdf) |
| 主旨: |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114年12月修訂)」及修正說明各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43029408號函。 |
| 二、 | 旨揭Q&A同步上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及國民旅遊卡網站(https://travel.nccc.com.tw)最新消息,請多加利用。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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