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藝蓉 電話:03-8227171轉分機302.303 電子信箱:startpace@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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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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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0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14024426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 (376550000A_1140244266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244266_ATTACH2.pdf) |
| 主旨: | 修正「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九點、附表一及附表二規定,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檢附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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