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羽柔 電話:03-8462860 #229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lin00@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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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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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2月3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234429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文 (376550000A_1140234429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234429_ATTACH2.odt、376550000A_1140234429_ATTACH3.pdf) |
| 主旨: |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英文版教師證明書及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申請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97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25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975B號。 |
| 二、 | 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三、 | 若對該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蕭科員,電話:(02)7736-5540。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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