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藝蓉 電話:03-8227171轉分機302.303 電子信箱:startpace@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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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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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8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14023337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550000A_114023337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233377_ATTACH2.pdf、376550000A_1140233377_ATTACH3.pdf) |
| 主旨: | 有關勞動部114年11月21日令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一案,轉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603號書函辦理。 |
| 二、 | 檢附勞動部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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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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