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辦法,本校公告115學年度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入園前鑑定安置實施計畫,提供給需申請優先入園之幼生及家長參考。
一、申請資格:設籍或居住於花蓮縣(以下簡稱本縣)之學前未就學身心障礙幼兒,預計就讀 本縣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與準公共幼兒園,預計於115學年度就讀幼兒園普通班或集中式特教班,幼兒出生年月日符合 115學年度幼兒園普通班招收年齡區間者,如下所示:
1、學齡2歲:民國112年9月2日至民國113年9月1日出生者。
2、學齡3歲:民國111年9月2日至民國112年9月1日出生者。
3、學齡4歲:民國110年9月2日至民國111年9月1日出生者。
4、學齡5歲:民國109年9月2日至民國110年9月1日出生者。
二、申請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115年1月5日(星期一)至1月9日(星期五),每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9 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地點:宜昌國中(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 41號【身心障礙特教資源中心】),電話:03-8547145轉18。
(二)115年1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地點:萬榮國小(花蓮縣萬榮鄉 萬榮村31號【特殊教育網路中心】),電話:03-8751343轉22。
(三)115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地點:玉里國中(花蓮縣玉里鎮民 族街30號【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電話:03-8881567轉13。
(四)逾期概不受理申請,申請時間截止後,不得再行更改申請資料。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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