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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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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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1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40195619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 主旨: | 各校申請115年2月1日退休之教職員案件,即日起受理「電子檔」案件預審,紙本退休事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請於114年11月1日起至12月10日止逕送本府人事處退撫福利科承辦人辦理,並同時完成「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退撫系統)線上報送,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9條規定略以,申請退休之教職員,應檢齊有關文件,由服務學校於退休生效日前1日至前3個月間,送達主管機關審定。 |
| 二、 | 登記115年2月1日退休生效之教育人員,自114年11月1日起至12月10日止受理案件紙本報送。注意事項如下: |
| (一) | 於114年5月15日前業已線上填報115年退休預算,且於上開時間辦理退休者,可直接詳說明二辦理。 |
| (二) | 已登記退休預算而擬變更退休日期者,或未登記115年退休預算而擬申請退休者,請敘明理由及檢附切結書(或內部簽核公文),於114年11月14日前以電子公文報府,經本府同意後,始能提報退休案。 |
| (三) | 已登記退休預算,擬放棄於115年辦理退休者,請敘明理由及檢附切結書(或內部簽核公文),於114年11月14日前以電子公文報府核備。 |
| 三、 | 報送退休案所需表格文件、填寫方式、注意事項及填報系統操作手冊等資訊,請參閱本府人事處/下載專區/退撫福利科/退休撫卹_教育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應備表件(1140804更新)。 |
| 四、 | 請務必先提供電子掃描檔進行預審(請掃描成1個檔案,自即日起受理),待確認無誤後再於114年11月1日起至12月10日止逕送紙本至本府人事處退撫福利科承辦人(請勿直接送本府總收文掛文號,如因此導致案件受限於公文時效,且有錯誤或需補件時,本府僅得以退件方式處理),並同時於退撫系統完成線上報送。 |
| 五、 | 申請退休人員如有涉案或涉有違失行為,請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5條、第26條及施行細則第46條規定辦理,勿逕予報送。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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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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