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淑貞 電話:03-8227171#302 傳真:03-8220602 電子信箱:pn7516@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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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14019473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550000A_1140194735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代理教師常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原則及常見案例釋疑」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2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3501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代理教師提敘薪級之新制規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送旨揭原則及常見案例釋疑供參考運用,以有效減少相關認定疑義。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總計: | ![]() ![]() ![]() ![]() ![]() ![]() ![]() |
平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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