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鈺容 電話:8462860#222 電子信箱:acact1016@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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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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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9月24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191905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來文、如說明二 (376550000A_1140191905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191905_ATTACH2.pdf) |
| 主旨: | 函轉修正「各級學校協助辦理各項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給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2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0082584號函暨行政院114年8月14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1352號函辦理。 |
| 二、 | 檢送修正「各級學校協助辦理各項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給表」1份。 |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21-072055
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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