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需求一案,請依說明二辦理,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年1月7日總處培字第11300259071號函辦理。 |
二、 | 各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如有臨時或預估出缺之職務,擬列入旨揭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請於114年2月3日(星期一)前至人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D0: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填報考試職務;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如擬提列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請於114年1月17日(星期五)前報府核定後,由本府上網填報。 |
三、 | 另所填報之考試職務,請參考案附身障特考「常見職缺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說明範例」及「職缺工作內容常見錯誤態樣及建議替代文字一覽表」,確實審酌職缺工作內容之妥適性。 |
總務主任 李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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