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傳德慈善基金會112年12月20日傳文字第1121號函辦理。
2. 救助對象:個案因疾病或重大傷害等緊急災難事件,造成家庭之生活困難,需要經濟協助者(包括醫療扶助.緊急生活扶助等)。
3.有關急難救助專案實施要點. 肖像權同意書及急難救助轉介表等,請至官網下載。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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