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2006115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041819A00_prin (1120061151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教署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並自本(112)年3月20日起適用,相關防治措施調整案更正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41819號函辦理。 |
二、 | 該署前以112年3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39481號函(諒達)轉知旨案相關規定,惟前開函文說明三、(二):「符合病例定義者...(下稱疾管署)支應」,其文字誤植,應更正為「確診者不會收到簡訊通知,亦不需於健康存摺或「COVID-19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系統」(BBS系統)回報個人以及接觸者資訊。另自3月27日零時起,所有由BBS系統發送之簡訊,其連結將失效」。 |
三、 | 為維護校園師生健康安全,請隨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變化,依指揮中心之公告,配合相關防治措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平均: |
學習扶助數學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