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06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20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幼兒園普通班代理教師(實缺)1名:邱雅梅(正取),本校缺額已滿。
二、附註:
錄取人員,請於甄試次日(以實際公告附件為準)上午8:00至9:30,親自攜帶身分證件及相關學經歷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逾時以棄權論,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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