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淑錦 傳真:03-8236370 電話:03-8233817 電子信箱:shujin@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3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會字第107004108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會財字第1071500056號函。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有關邀請外聘學者專家擔任講座或出席會議,使用手機票證搭乘台灣高速鐵路者,透過網路下載購票證明之報支疑義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3月1日主會財字第1071500056號函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主計處歲計科、本府主計處會計科、本府主計處帳務科、本府主計處審核科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平均: |
學習扶助數學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