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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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2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7002831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第7點修正條文。2、第7點附件1。3、第7點附件2。4、修正對照表。 |
主旨: |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7點及其附件1、附件2,並自107年3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07年2月2日院授人組字第10700319271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7點及其附件1、附件2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行政暨研考處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總計: | |
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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