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花蓮縣義務人員福利互助辦法第三條、第七條、第八條」業經本府於111年5月2日以府人福字第111008954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進階搜尋
link to 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N6XvFa1YP9CXYdB0kNSA9A
總務主任 李瑜峻 電話 03-8831195#13 手機 0971-898576 信箱 digitalbilly100@hlc.edu.tw
a342608@gmail.com
19人線上 (15人在瀏覽最新消息)
會員: 0
訪客: 19
學習扶助數學班
真分數、假分數與帶分數的命名及說、讀、聽、寫、做